我国关于五险一金主要有《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
《社会保险费申报交纳管理规则》央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注销并申报交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则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与社会保险并交纳的职工根本养老保险费、职工根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规则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状况告知职工自己,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发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交纳状况,承受职工监视。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状况应当经职工自己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状况,规则明白,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交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交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则,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六条规则“单位和在职职工个人应当依照规则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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