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社区残协专职委员选聘管理工作,优化社区残协专职委员队伍,充实乡镇残疾人工作力量,根据《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规范(试行)>和 <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残联发〔2014〕45号)、《湖北省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考核暂行办法》以及《宜昌市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暂行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夷陵区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兼任乡镇社区残协专职委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以建立健全夷陵区基层残疾人组织为目标,提高和增强服务残疾人工作能力,不断提升基层残疾人工作水平,推进全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二、选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就近、就地的原则。选聘的残疾人优先安排在本乡镇。
(三)坚持残疾人大学生、原残疾人专职委员优先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考试、择优选聘的原则。
(五)坚持一年一聘的原则。乡镇残联定期对社区残协专职委员进行考核。
(六)为彰显公平、公开、公正的选拔原则,本次招聘招考工作由区残联组织,具体实施引入第三方机构,由宜昌钰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实施,区残联制订工作原则、招聘招考流程并监督实施过程。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2月15日。
2.报名地点:夷陵区就业局一楼大厅钰祥人才服务窗口
3.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热爱残疾人工作,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愿望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计算机操作、社会活动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3)服从安排,愿意在乡(镇)工作,能吃苦耐劳,具备从事残疾人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夷陵区常住户口,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男女不限);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
(5)招聘对象:①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类别为视力(听力或言语),等级为三级(四级)的残疾人;②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类别为肢体,等级为三级(或四级)的残疾人;③残疾人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
4.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在夷陵人才网站(www.ycrc88.com)下载填写《夷陵区社区残协专职委员选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请A4纸双面打印)。
(2)报名时须提交。①《夷陵区社区残协专职委员选聘报名登记表》;②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本人(或直系亲属)二代残疾人证等资料复印件各一份(亲属为残疾人、本人为非残疾人的,报名须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进行现场核对。(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4张。
(3)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本次报名免收考务费。
(二)考试
考试包括文化知识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文化知识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
1.文化知识考试。
文化考试主要为残疾人工作基本知识、日常公文写作知识和重要时事政治等。笔试初定于2018年12月中旬进行,具体日期、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残疾考生在笔试成绩折算比例上直接加5分,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公布面试对象及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面试事项。
2.面试
按笔试成绩总分高低,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3.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残疾人考生在总成绩上直接加2分,作为最终的综合成绩。
在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通过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区残联划定。
(三)体检和考察
按拟招考人数依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定为拟招聘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身体条件等方面情况。由区残联统一组织实施,如出现缺位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区残联、乡镇社区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的,可依次递补。
(五)确定岗位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实行全区统筹安排。岗位主要以考生自愿和属地原则安排到各乡镇,其它岗位报区残联党组研究同意后,统一调配。如考生放弃选择岗位,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岗位确定后,由钰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如今后乡镇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岗位出现空缺时,由乡镇残联书面上报空缺情况,按现行办法实行补招。
四、工作职责
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兼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在乡镇残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区残联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实行行政坐班制,在协助乡镇残联理事长做好乡镇残联日常工作的同时,兼顾做好本社区残疾人工作。
五、有关事项
(一)持证上岗。区残联对新任的专职委员进行政治思想、法律法规、工作作风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区残联发给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二) 签订合同。录取个人与钰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原则上可续订聘用合同。
(三) 考核管理。区残联对聘用人员每年组织一次考核,乡镇残联实行定期考评、动态管理和年终考评制度。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自行提出辞职的可解聘。解聘手续由钰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劳动合同办理,不再享有相关待遇。
(四) 岗位待遇。乡镇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在合同期间,工资待遇参照夷陵区公益性岗位标准落实,资金由区残联负责落实。
如报考参加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总招聘岗位1:3比例,空缺岗位延期另行招考。
本公告由夷陵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17-7834115 0717-6976841/6942310
附:1.《夷陵区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兼社区残协专职委员)选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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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夷陵区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兼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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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夷陵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2月3日
服务热线
0717-6974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