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关于辞职的一些规则: 只允许在两种状况下,让劳动者承当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提供培训费)和第二十三条(给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规则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商定由劳动者承当违约金。
该法第二十二条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培训费用时能够商定违约金,并且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越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该法第二十三条是用人单位给付劳动者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并且规则了竞业限制的时间不得超越两年。遗憾的是对竞业限制的违约金没有规则一个上限。除了上述两种状况,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商定违约金都是违法的。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依照劳动合同商定提供劳动维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则,损伤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则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要挟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在的手腕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平安的,劳动者能够立刻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前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背本法规则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背劳动合同中商定的失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形成损失的,应当承当赔偿义务。
二、《违背〈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则的赔偿方法》关于辞职的规则
第四条劳动者违背规则或劳动合同的商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形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商定的按商定办理;
(三)对消费、运营和工作形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商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早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白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益,而且这种权益是绝对的,劳动者双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本质条件,只需求实行提早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早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早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越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恳求赔偿损失的权益。《劳动法》第102条规则:“劳动者违背本法规则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背劳动合同中商定的失密事项,对用人单位形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当赔偿义务”;原劳动部在《违背<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则的赔偿方法》的第4条明白规则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背规则或劳动合同的商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形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商定的按商定办理;3、对消费、运营和工作形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商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局部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任,不理睬用人单位的赔偿请求,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任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会形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资料,也不能交纳劳动保险。
在这里特别要提示读者的是,当你合同中有效劳期限或维护商业机密商定,因此有违约金的商定的话,固然你提早30天仍能够辞职,但是必需按合同违约金的规则给予赔偿。 劳动法 辞职相关法律学问:
劳动法规则试用期如何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 37条规则:“劳动者提早三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早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据此,试用员工只需提早三日向公司提出书面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法规则主动辞职能否有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并取得赔偿金:
(一)未依照劳动合同商定提供劳动维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则,损伤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则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所以主动辞职的没有补偿,除非公司有劳动合同法规则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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